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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借宣传为由要求婚姻登记机关缴纳宣传费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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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18
【实施日期】 2006-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谨防不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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