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码头靠泊能力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核查工作的管理,我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港口码头靠泊能力核查管理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6)8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码头靠泊能力核查管理工作的通告》(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以下简称《通告》),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国沿海主要港口管理部门和主要港口企业码头靠泊能力核查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做好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核查、论证和核准工作,现将码头靠泊能力核查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关于码头靠泊能力核查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码头靠泊能力核查工作的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通知》和《通告》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