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质检卫[2006]461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国际传染病流行态势复杂多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不高的实际,总局就全面加强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口岸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口岸卫生应急管理体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完善口岸卫生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二、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