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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国性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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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发文字号】 民管函〔2006〕75号
【发布日期】 2006-10-17
【实施日期】 2006-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国性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国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为加强全国性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审计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全国性民间组织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现将全国性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性民间组织年度检查、换届、法定代表人离任、注册资金变更、注销登记中的财务审计,是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业务主管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管,抓好落实、抓出实效,通过财务审计,将民间组织的财务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全国性民间组织要认真对待财务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情况,通过财务审计,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活动。财务审计完成后,应及时将财务审计报告报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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