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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绿色旅游饭店标牌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16
【实施日期】 2006-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已于2006年3月23日正式发布并实施。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已迅速部署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工作,并已根据《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标准的要求评定了一批绿色旅游饭店。
  为配合各地做好绿色旅游饭店评定后续工作,顺利发放绿色旅游饭店标牌和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牌和证书由各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统一向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领。
  具体方法为:各省级星评委认真填写《绿色旅游饭店标牌申购单》(详见附件,EXCEL电子版可在“中国旅游网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下载),并将其以EXCEL电子版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全国星评委办公室(电子信箱地址:jhliu@cnta.gov.cn)。
  注:各省级星评委在填写表格时应为每家绿色旅游饭店编号。编号由7位数组成:前两位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码;第3位为等级编号,金叶级为1,银叶级为2;第4、5、6、7位数是该饭店排序号。
  二、标牌和证书全部由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制作和发放,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三、全国星评委办公室联系人:
  刘锦宏  电  话:010-65201627
     电子邮箱:jhliu@cnta.gov.cn
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省(区、市)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       标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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