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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科[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10-16
【实施日期】 2006-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已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申请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申请指南》)。现将《课题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王甲云  范学民  电话:64192873/3191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张振华  陈彦宾  电话:64193078/3022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申请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六年十月
 
前 言
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要求,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提升我国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技术进步,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的研究与示范,突破农业生产中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关键农时中突出的农业机械化技术问题,进一步增强机械化农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综合实力,满足"十一五"期末我国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45%的技术要求。
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申请指南》。
 
第一章 申请须知
  一、项目总体目标
  围绕农业生产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关键农时中突出的农业机械化技术问题,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为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先进技术支撑和科技创新体系保障,为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节本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区、牧区、林区农民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  通过本项目实施,努力解决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中的机械化关键技术问题,探索经济高效的机械化作业模式,创新开展超级稻机械化栽插关键技术研究,努力实现玉米收获机械化的技术突破,积极推动稻麦联合收获机械的技术升级换代;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高效施药技术与药械、节能高效设施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突破马铃薯和花生的机械化收获及牧草机械化生产和草场改良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营林机械化关键技术与设备;探讨机械化农业科技支撑发展战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相关问题。
  二、申请内容
  本项目在超级稻栽插,玉米、稻麦、花生和马铃薯收获,保护性耕作,牧草生产和草地改良等机械化技术,以及高效植保,温室设计,营林等机械化作业和机具选型,机械化农业对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支撑等方面设置课题10个。
  (1)水稻机械化技术研究与示范;
  (2)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研究与示范;
  (3)稻麦跨区收获机械化技术研究;
  (4)垄作区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
  (5)高效施药技术研发与示范;
  (6)机械化挖掘收获技术研发与示范;
  (7)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与示范;
  (8)牧草生产与草场生态恢复机械化技术研发与示范;
  (9)营林机械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
  (10)机械化农业科技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研究。
  三、申请管理
  1、由农业部负责项目总体协调。
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  四、资金来源
  项目国家拨款3500万元。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承担的课题要求按国拨经费数1∶1提供配套资金,企业承担的课题按国拨经费数1∶2提供配套资金。
  五、实施年限
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2006年-2008年)
  六、申请资格
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积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同一单位申请主持课题不得多于3项,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少于3个法人单位。
承担课题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必须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所需的科技力量与相应的技术设施,与参与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  2、承担课题的企业必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有一定规模的农业机械装备生产制造能力,具有一定水平的研发队伍,与相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合作历史。
  申报课题的企业应具有承担相应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综合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2/3,无不良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申报单位须出具银行资信等级和资产负债证明。
  承担或参与课题的企业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  (1)属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  (2)企业技术需求与项目和课题的目标一致;
  (3)企业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  (4)企业承担的任务,在完成时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
  (5)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或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能够为项目或课题实施提供任务书确定的资金及其它条件;
  (6)通过项目或课题的实施,能够与其他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能将项目或课题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
  3、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鼓励跨部门、跨单位、多学科联合,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并出具保证课题实施完成的承诺函。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或所属部门科技(科教)司审定后,进行申报。 
  4、申报单位须设立单独的课题专门财务账户,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到位,支持研究工作。

5、成果查新证明必须由国家或部省级权威部门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到2006年10月),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单位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七、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文件的规格要求: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3、申请文件构成:

(1)申请函

(2)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3)课题申报书

(4)课题预算申报书

(5)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申明函、申请单位资信证明、地方配套经费承诺函、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4、课题预算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编制要求参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见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5、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文件一式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在每份申请书上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7、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申请指南》可向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所取,或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上直接下载。

8、寄送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2006年10月31日16:00时整。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邮寄时间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项目组织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寄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026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教质量处

联系人和电话:王甲云 范学民 (010)64192873 64193191

八、课题管理

1、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科技部签订“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2、按照“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对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国拨经费将根据每个课题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批拨付到承担单位。

3、课题执行期间,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配套和自筹资金不到位的课题,有权终止合同。

4、课题完成后,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对课题进行评估和验收。

第二章 申请课题研究内容与目标

课题一:水稻机械化技术研究与示范

1.目标

围绕超级稻的特点和关键生产环节所需要的机械化技术,研究超级稻机械化栽植模式及配套机具,在重点地区进行试验示范,满足超级稻大面积推广应用的需要。

2.研究内容

(1)适应于超级稻种植的机械化作业模式比较;

(2)超级稻低成本育秧技术及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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