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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价协对外工程委员会关于发展会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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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对外工程委员会  
【发文字号】 外价字2006年1号文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价协对外工程委员会关于发展会员的函
外价字2006年1号文


各援外项目实施企业:
  经商务部领导批准,自2006年9月1日起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外工程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改由商务部援外司和经济合作局联合指导,对外仍作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一个专业委员会,对内的具体事务由经济合作局相关职能处室兼管。委员会是一个归口提供对外工程造价服务的中介组织,重点是为援外企业服务,委员会邀请并欢迎具有承担援外项目资格的企业积极入会。 凡从事援外项目实施工作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和咨询企业、援外物资企业,承认《委员会工作办法》,自愿申请(申请表附后)并交纳会费,经委员会同意,均可成为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团体会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代表作为委员会委员,并指定一个具体部门与委员会进行业务联系,援外项目实施骨干企业可推荐一名企业负责人作为副主任委员候选人。
  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外工程委员会简介》随函附上,请各企业于2006年11月30日前按附后的申请表填写后径寄或传真至中价协对外工程委员会。原会员单位亦请重新填报申请表。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2号803室中价协对外工程委员会  邮编:100022
    咨询电话:(010)65686975
    联系人:吴健、李媛
    传真:(010)65672169,(010)65686997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外工程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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