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授予湖南省长沙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宣发〔2006〕191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授予湖南省长沙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