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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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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劳社部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现将《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月十三日
 
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制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推进各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做好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 7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
  (二)“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适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各类用人单位、广大劳动者和整个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的法制观念, 自觉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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