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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关于举办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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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部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发文字号】 职评考函〔2006〕55号
【发布日期】 2006-10-10
【实施日期】 2006-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交通部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关于举办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官管理暂行办法》(厅职评字(2006) 309号),拟举办10期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培训班,委托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从2006年10月20日起,至2006年12月18日止(各期考官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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