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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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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的函
国核安函〔2006〕54号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中核清源环境技术工程公司,中核四○四总公司:
  2006年9月22日,我局在北京召开了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委员会议,对《上海微堆乏燃料运输货包设计安全分析报告》和《上海微堆乏燃料组件运输安全分析报告》、《中核四O四总公司接收上海微堆乏燃料组件的补充安全分析报告》、《上海微堆核燃料卸料安全分析报告》的审评情况进行咨询审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纪要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二○○六年十月八日

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
 
 
  2006年9月22日,国家核安全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委员会议,对《上海微堆乏燃料运输货包设计安全分析报告》、《上海微堆乏燃料组件运输安全分析报告》、《中核四O四总公司接收上海微堆乏燃料组件的补充安全分析报告》、《上海微堆核燃料卸料安全分析报告》的审评情况进行咨询审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技术审评单位、营运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承包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专家们听取了技术审评单位对四个报告审评情况的汇报,对审评意见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纪要如下:
  一、技术审评组对四个报告进行的技术审查全面,审评结论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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