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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座谈会领导同志讲话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其他  
【发文字号】 残工委秘〔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座谈会领导同志讲话的通知
(残工委秘〔20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06年9月14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共同召开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关注残疾儿童健康成长问题的重要指示,总结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如何推动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同志就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发表意见,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同志,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同志,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分别就各部门在残疾儿童康复领域所做的工作以及今后工作设想和建议发言,国务院残工委秘书长、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同志介绍了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情况。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内司委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就残疾儿童康复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的专家介绍了残疾儿童康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残疾儿童早期康复的重大意义,广东省介绍了《广东省学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条例》制定情况。
  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推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广东省已经开始探索的残疾儿童义务康复立法工作,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的肯定。这不仅有利于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残疾儿童康复法规体系,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益,还能够为我国“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制定探索经验,为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乃至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现将顾秀莲同志的讲话及有关负责同志的发言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请你们以此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本地残疾儿童康复工作,遵循 “以人为本”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在“十一五”工作启动实施之际,推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发展,早日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二○○六年十月八日
 
  附:
 
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6年9月14日)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 顾秀莲
 
  今天的座谈会开得非常好。刚才国务院残工委和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的同志从不同角度分别谈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进展状况和今后设想。我认为大家讲得都非常好。我听了以后,有个非常深的感受,就是首先要预防残疾儿童的产生,就是刚才卫生部副部长所讲的,如何一出生就不是残疾的?这里就有婚前检查的问题,还有在生育过程中如何预防残疾发生的问题。我觉得这是个大问题,我一直在呼吁婚前一定要检查,不检查影响很大。我希望加强调查研究,调查自从不强制婚检之后,残疾儿童是多了还是少了,为我们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所以,我觉得,一要提倡婚前检查,二要注意地方病的防治。我到贵州下基层的时候,到一个家庭去访问,他们家里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17岁了,是个残疾儿童,被关在笼子里,政策允许生第二胎,生下来又是一个残疾孩子。大家想想,一个农民如何养育这样两个孩子?所以说,预防各种原因造成的残疾是首要的。其次就是康复。我今天听了大家讲康复,康复要尽早,越早就越成功,越给国家减少负担。我的第三个体会就是,康复工作是可以做好的,只要我们大家团结协作,政府支持、社会支持,就一定能做好。总之,我今天听了大家的发言就有三个感受:预防、康复、大家一起干。
 今天,中山大学的刘星教授还介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广东省残联报告了该省在推进制定残疾儿童义务康复条例的情况,我觉得同志们讲得都非常好。在自由发言中,卓大宏教授提出了三点很好的意见,发改委的同志也表示已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到“十一五”规划之中,给予了很大支持。大家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关注残疾儿童健康成长问题的重要指示,推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尤其是刚才邓朴方同志代表中国残联和广大残疾人讲了一番感人肺腑的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刚才朴方同志也提到,在残联组建初期很困难,当时我在江苏省当省长,朴方到江苏召开残疾人座谈会,我也参加了,大家反映了很多具体情况,看到大家我也不禁热泪盈眶,那是上个世纪80年代,江苏也不是太发达,但我还是支持了一千万。朴方同志也是一位残疾人,自己行走不方便,但他非常热心,到全国各地去宣传呼吁,取得大家支持。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逐步发展起来,有了今天的局面,体育运动拿了那么多的金牌,舞蹈《千手观音》得到了全世界的赞赏,为我们国家争了光。这不单是残疾人的问题,也体现中国的人权。什么叫人权,使残疾人生活好,就是人权。我们保护人权,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使广大人民生活的更美好。
 通过今天的座谈会,我深深感受到大家对残疾儿童的深切关爱,对康复事业的殚精竭虑,也感受到广大残疾儿童及家长的殷切期盼,更感受到我们肩负的责任,这是我们做好今后工作的动力。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绩。下面我想讲三点意见:
  第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残疾儿童康复。1987年进行首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摸清了残疾儿童的人数、年龄构成、地域分布、生活状况、致残原因、康复需求等基本情况,为制定残疾儿童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1988年以来,国家将残疾儿童康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不断加大投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五个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和两个儿童发展纲要都将残疾儿童康复纳入其中。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残疾儿童康复提供了法律保障。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低视力康复、盲童定向行走训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能力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装配等一批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重点康复工程相继实施,并对贫困残疾儿童给予了救助。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残疾儿童康复的政策法规体系、工作机制、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现代康复理念得到广泛传播,残疾儿童和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康复意识普遍提高。170多万残疾儿童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10余万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康复改善了残疾儿童的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实践证明,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最困难群体的关怀,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是真正的爱心工程和希望工程,是最生动的人道主义实践,它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树立了中国人权保障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许多群众赞扬说“康复一人,解救一家,影响一片”。
第二,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二十多年来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同时也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刚才听了几个部委的发言、广东的发言,我觉得,实际上我们已经有了很多的经验,有了很好的办法。归纳起来,我们在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方面的具体经验是:一是必须树立以残疾儿童为本的理念,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扎扎实实地为残疾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二是必须建立健全政策法律体系,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依法推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三是必须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主导作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四是必须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共同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五是必须从国情、地方情况出发,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广东能做到的事情不等于西部也能做到,我们要实事求是,哪些能做做哪些,做完了以后再帮助西部做。我们要从国情、地方情况出发,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要扎扎实实,善始善终,讲求实效;六是必须积极发挥残疾人组织、妇女组织的作用。
 第三,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刚才朴方提到,我国有0-17岁残疾儿童1170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95 %,与他们直接关联的亲属约有4000万人。这是一个人数众多、弱势比较明显的困难群体。对这个问题我很有感受。我在化工部工作的时候,曾经开展了一个活动,叫做“我爱我的家”演讲比赛,化工研究院有一对夫妇,都是高级工程师,参加了演讲,他们有两个残疾的孩子,对他们的工作影响很大,既要搞事业,又要照顾残疾孩子,我听后很有体会,这还是在北京,他们都有那么多难处。大家想一想,1170万残疾儿童连带着4000万的家属,如果我们康复一个人就等于解救了一个家庭,这是很重要的。残疾儿童不但年龄小,缺乏自立能力,而且身心有残障,面临很多特殊困难。没有人比他们更渴望拥有健康的身体和心智,没有人比他们更需要帮助和关爱。对他们来说,康复是最基本的权利和需求。通过康复,可以使盲童重见光明、聋童回归有声世界、肢残孩子更好地站立行走、智障孩子更好地认知和适应社会、孤独症孩子走出自我封闭的世界。康复有利于激发他们自尊的感觉、自信的精神,奠定自立的基础,增强自强的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走向新的生活。残疾人康复在各个年龄段都可以进行,但儿童期最关键,残疾儿童康复最具有抢救性质,投入最少,效果最好。儿童期的康复抓好了,事半功倍,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和幸福奠定重要基础,为社会造就自食其力的人;反之,无论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将不得不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前,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正处在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应该看到,尽管取得很大成绩,但事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大量的残疾儿童还得不到基本的康复服务,另一方面,我们更要看到,残疾儿童康复事业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将为残疾儿童解决康复问题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使残疾儿童得到更多的关爱;国家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将为残疾儿童康复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相关国家规划的实施,将为加大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力度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将为残疾儿童康复提供更多的保障;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修改残疾人保障法、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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