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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清洁生产标准电解锰行业》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06〕652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关于征求《清洁生产标准电解锰行业》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环办函〔2006〕6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清洁生产,我局决定制定《清洁生产标准 电解锰行业》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三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1日。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明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二○○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一、《清洁生产标准 电解锰行业》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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