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建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7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建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划定产地范围的请示》(建政文[2005]13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建宁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选择红花莲、白花莲、建选17号及其优系。 (二)莲田选择。 选择耕作层厚度≥20cm,光照充足,排灌方便,土质肥沃,pH值5.0至7.0之间的水田种植。 (三)栽培管理。 1. 种藕选择:以莲藕进行无性繁殖,要求种藕生长健壮、品种纯正、节间短(12 cm至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