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批准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9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批准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9号)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涡阳苔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涡阳苔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涡政秘[2004]6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涡阳县义门镇、陈大镇、花沟镇、标里镇、牌坊镇、新兴镇、耿皇乡、张老家乡、闸北镇、城西镇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栽培品种。
  选用涡青1号、涡紫1号、老来青作为苔菜品种。
  (二)立地条件。
  栽培土壤为砂土、砂壤土或砂礓黑土,土壤pH值6.5至8.5之间,有机质含量≥1%。
  (三)栽培与管理。
  1.育苗与移栽:秋苔菜在每年8月上旬育苗,9月上旬移栽;春苔菜在9月下旬育苗,11月上旬进行移栽。
  2.种植密度:种植密度≤24万株/公顷,行距≥20cm。
  3.合理施肥:苔菜施用底肥以有机肥为主,施用量≥30吨/公顷,可适量配施化学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