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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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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民办函〔2006〕194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北京、天津、上海市地名主管部门:
  为保障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的顺利实施,民政部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总参测绘信息技术总站合作开发了新一代地名数据库软件--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1.1版),下发全国县以上民政部门和地名主管部门试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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