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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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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9
【实施日期】 2006-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  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继续安排部分中央财政资金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申报项目,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把农民增收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投入具有明显资源和竞争优势、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财政投资只参股、不控投;自愿申报、平等竞争、择优扶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承担风险;政企分开、委托监管、授权运营;规范操作、稳步推进、适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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