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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东北电力设计院环境影响评价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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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2006〕112号
【发布日期】 2006-09-28
【实施日期】 2006-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东北电力设计院环境影响评价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环办〔2006〕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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