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是人民银行运用影像技术建设的支票清算系统。影像交换系统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截留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将支票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支持支票全国通用。为便于各地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合理的方式接入影像交换系统办理业务,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票据交换所接入影像交换系统的方式 票据交换所是影像交换系统的重要参与者,可以采取单一前置机方式或共享前置机方式接入影像交换系统。 (一)单一前置机方式。该方式指,在票据交换所部署影像交换系统基于B/S结构的前置机,供该票据交换所及其票据交换覆盖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票据交换所可通过前置机浏览器代理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和接收支票影像业务。此方式需票据交换所配置前置机服务器及终端设备(详见附件1),适用于日均通过支票影像系统办理业务超过200笔的票据交换所。 (二)共享前置机方式。该方式指,在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或地市级以上城市票据交换所部署影像交换系统基于B/S结构的前置机,供多家业务量较小的票据交换所共享。在此方式下,多家票据交换所可只配置一台前置机,在各票据交换所部署前置机浏览器,票据交换所通过浏览器代理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和接收支票影像业务(详见附件2)。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办理支票影像业务日均低于200笔的票据交换所。可仅部署浏览器,经共享前置机发起和接收业务。共享前置机的部署应综合考虑管理体制和现行网络架构等因素。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影像交换系统的方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当地票据交换所办理支票影像业务(以下简称分散接入方式),也可直接与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或总中心连接,办理支票影像业务(以下简称集中接入模式)。在集中接入模式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选择间联方式或直联方式。 (一)分散接入方式。该方式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向票据交换所提交纸质凭证或磁盘文件办理支票影像业务(详见附件1和2)。 对于提出支票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直接向票据交换所提出实物支票,由票据交换所代为采集影像并制作业务报文后发送至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自行采集影像并制作业务报文,通过存储设备(移动硬盘、CD、DVD等)送交票据交换所导入影像交换系统。对于提入支票业务,票据交换所通过存储设备将支票影像业务信息提交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查询查复、止付申请及应答等信息类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时只能通过纸质凭证送交票据交换所代为发送;票据交换所接收的其他信息业务,打印后通过纸质凭证提交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集中接入间联方式。该方式指,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省级机构或法人机构部署影像交换系统前置机,在各分支机构部署前置机浏览器,通过浏览器发起和接收各类支票影像业务(详见附件3)。 符合下列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选择集中接入前置机间联方式:1.与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或总中心联网;2.具备支票影像采集条件;3.按人民银行前置机配置指引配置前置机设备;4.支票影像业务量较大。 (三)集中接入直联方式。该方式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系统按照约定的报文格式直接向影像交换系统发送(接收)各类支票影像业务(详见附件4)。在此方式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无需配置前置机设备。 符合下列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选择直接交换方式:1.与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或总中心联网;2.具备支票影像采集条件;3.实现行内系统联网和数据集中;4.已完成影像交换系统接口开发和行内系统改造;5.支票影像业务量大。 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种接入方式比较如下: ┌──────┬─────┬─────┬─────┬─────┬─────┐ │接入方式 │是否部署前│是否部署浏│是否安装外│是否改造行│适用业务规│ │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