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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运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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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运行[2006]2014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实施日期】 2006-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6]2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工交办),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今年夏季,全国大部分省级电网用电负荷都创出历史新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较好的完成了迎峰度夏任务。当前,发用电增幅均保持较高水平,全国多半水电厂水位偏低、蓄能不足,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增强电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做好今冬明春电力供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国发输电能力增长较快,大部分地区电煤供应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有利于提高电力生产和供应能力。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华北、东北和西北等地区的用电高峰都在冬季,受前期大部分地区投资高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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