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报送2006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新技术展相关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外国专家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实施日期】 2006-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报送2006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新技术展相关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
  9月20-21日,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国家外国专家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共同在辽宁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主办了2006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新技术展。本次大会有来自俄罗斯、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瑞典、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余个国家的近700家机构参展,国内各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代表近万人参展、洽谈合作。
  为了全面总结本次大会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对重要洽谈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和做好引智工作,请各省区市外专局对本次大会期间本省区市在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出国培训等方面所达成的合作意向、项目成果分别进行汇总统计,请提交合作意向、项目成果清单,重点项目成果请附简要介绍材料;同时请反馈对本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9月29日前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
  联系人:邓永辉,联系电话:68944895,68468002,传真:68468001。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  附:
2006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暨高新技术展合作意向、项目成果清单


 

序号

类别<

特别声明
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经允许转载的,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作者所有。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