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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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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2006〕109号
【发布日期】 2006-09-25
【实施日期】 2006-09-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6〕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深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要求,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效地控制新增污染,现就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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