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促进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2006年7月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经验交流会的部署,民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如何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多项需求,是摆在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面前的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实践证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有利于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全面促进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促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