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黄圃腊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1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黄圃腊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黄圃腊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黄圃腊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黄圃腊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复函》(中府办函[2004]44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生产原料取自按养殖规范饲养,符合质量要求的鲜活畜禽(猪、鸭、鱼、鸡等),经检疫合格后宰杀,肉质新鲜、无污染、不得混有其他杂质。 1. 腊肠:取150日龄至180日龄, 体重达110kg至120kg的猪,宰杀后切取无软骨及结缔组织的猪腿部瘦肉,脊部皮下脂肪及腿部硬脂肪。 2. 腊肉:取150日龄至180日龄, 体重达110kg至120kg的猪,宰杀后切取后腿肉为瘦肉原料,肥肉原料为各个部位的皮下脂肪。 3. 腊鸭:取180日龄至200日龄, 体重达2kg至2.5kg的鸭。不得使用沥青、松香等化学物质褪毛。 4. 腊鱼:取体重0.5kg至1.5kg的鱼。 (二)辅料。 黄圃腊味特点之一是糖、酒用量相对较大,产品甜味偏重,酒香浓郁。黄圃腊味通常只添加白砂糖、食盐、酱油、酒作为调味料,不添加五香粉、豆蔻、桂皮、花桂椒、八角等植物类香料及人工或化学合成的香精。其主要辅料为: 1.腊味酒:主要采用黄圃地区生产的腊味酒,要求其通过优质高粱酿制而成,酒香纯正,酒精度含量达到55%以上,具有色清、香浓、醇甜、余香的特点。 2.酱油:主要采用黄圃地区通过天然生晒酿制而成的酱油,要求其酱香浓郁,具有独有的酯香气,香气丰富醇正,颜色为鲜艳的红褐色,体态澄清,浓度大,颜色持久不变、味道鲜美,咸淡适口。 3.肠衣:主要采用黄圃生产的天然生晒猪肠衣,要求其以猪肠胶原蛋白纤维为原料制成,表面收缩均匀、爽口。 (三)加工。 经选料、配料、腌制后,利用自然条件进行风干晾晒,然后入烘房至烘干为止。不经烟熏,不添加防腐剂,生产具有季节性,为每年的立秋后至春节之前。 1. 腊肠:原料验收→解冻→切肉→配料→拌料→灌肠→刺孔→晾干→烘焙→包装。 2. 腊肉:原料验收→解冻→切条→清洗→配料→腌制→晾晒→烘焙→包装。 3. 腊鸭:原料验收→解冻→分割→上盐→腌制→漂洗→定形→晾晒→烘焙→包装。 4. 腊鱼:原料验收→洗鱼→去杂→配料→腌制→晾晒→烘焙→包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