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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吉林电网建设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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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9-25
【实施日期】 2006-09-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吉林电网建设发展的通知
吉政明电〔2006〕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电网是城市基本设施之一,电网建设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投入的加大,我省电网输电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得到逐步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一五”期间,全省将进一步加大电网建设投资,预计新、扩建500千伏变电站10座,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825万千伏安,投产500千伏线路1137公里;新、扩建220千伏变电站34座,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558万千伏安,投产220千伏线路2032公里;新、扩建66千伏变电站122座,新增66千伏变电容量454万千伏安,投产66千伏线路1670公里,总投资约201.3亿元。为加快电网建设步伐,满足全省电力需求增长和电源送出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电网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我省电网规模和技术水平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较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比较薄弱,网架结构亟待加强。“十一五”是全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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