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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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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86号
【发布日期】 2006-09-25
【实施日期】 2006-09-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实施方案


  2006中国光彩事业宜春行暨明月山森林温泉旅游节将于2006年11月7日至2006年11月13日在宜春举行,期间将举办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会。根据市委、市政府《’2006中国光彩事业宜春行暨明月山森林温泉旅游节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的组展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宜春、推介宜春、发展宜春”为主题,充分展示我市旅游商品和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成果,充分展示宜春“生态城市、绿色家园”的形象,大力推进我市旅游商品及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着力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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