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宜宾市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实施意见 为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质量信息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系统性,根据《四川省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宜宾市环境质量信息由宜宾市环境监测站按照国家、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施监测获得的数据信息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组成。 二、市环保局负责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工作,依法定期对《四川省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办法》规定应公布的数据、文字、图表等资料等进行整理汇总后形成的环境质量信息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