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2006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青联发[2006]54号 去年以来,全国各级团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黄菊副总理关于做好青年就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深入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联动,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在促进青年就业再就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中国青年创业行动的深入实施,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共青团北京市委事业部等79个单位2006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李京川等58名同志2006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突出的位置,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控制失业规模。”“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下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尤为重要。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以这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切实措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国各级团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中国青年创业行动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成功创业计划”为突破口,切实帮助更多的青年走上自主创业之路,扩张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开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