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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贸规划运行处、财务处转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2
【实施日期】 2006-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贸规划运行处、财务处转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06]7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材料进行申报,报送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20日。我委将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会财政局后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和外贸发展事务局。
  联系人:董超62752219 62751917
  特此通知。
 
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贸规划运行处、财务处
2006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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