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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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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06〕96号
【发布日期】 2006-09-20
【实施日期】 2006-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06〕96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我会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行业同时执行新会计准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会计准则总体实施方案
  新会计准则的总体实施方案为“同时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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