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文字号】 国粮办发[2006]208号
【发布日期】 2006-09-18
【实施日期】 2006-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的通知
国粮办发[2006]208号
 
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的通知》(标委办函[2006]65号)文件的要求,国家粮食局决定对全国粮食行业从事粮油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统计。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调查及汇总统计工作,并于2006年10月15日前将填报好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调查表》及《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汇总统计表》和电子文稿报国家粮食局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标委办函[2006]65号文件。
  国家粮食局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联系人:张玉琴、李玥
  电 话:010-66095663
      010-66095685
  传 真:010-66095659
  E-MAIL:sactc270@gmail.com
      lybz@public3.bta.net.cn
 
国家粮食局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关于对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的通知
标委办函[2006]6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我委"实施标准化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强标准化队伍建设"的要求,顺利推进标准化工程师制度的实施,经研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现对全国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摸底调查。
一、调查对象
  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指从事标准制定、文献加工、信息情报、标准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调查内容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