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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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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发文字号】 汇综发[2006]83号
【发布日期】 2006-09-13
【实施日期】 2006-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综发[2006]8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最近,据一些分局反映在辖区内发现骗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以下简称“核销单”) 、买卖核销单以及将核销单用于违规出口代理业务等情况。为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和蔓延,防止贸易项下异常外汇资金的流出入,积极配合国家税务部门打击出口骗退税的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加强核销单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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