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6]27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黄菊副总理关于做好青年就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搭建服务青年创业的平台,进一步深化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中国科协、国家开发银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