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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核意见的复函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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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函〔2006〕355号
【发布日期】
2006-09-12
【实施日期】
2006-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上报〈四川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报告》(川环(2006)87号)收悉。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四川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函复如下:
一、同意《总体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画稿溪自然保护区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自然地理景观独特,生物多样性丰富,在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桫椤、特有鸟类等珍稀濒危物种上有重大意义,在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始终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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