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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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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11
【实施日期】
2006-09-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今年3月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商务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印发〈在商务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机纪发[2006]65号),专项治理取得一定成绩,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近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定于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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