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卷烟调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11
【实施日期】 2006-09-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卷烟调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工业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上海烟草(集团)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卷烟调香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国烟办综[2006]84号),加强行业卷烟调香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批满足企业自主调香要求的卷烟调香师,现将开展卷烟调香师、卷烟高级调香师培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技巧训练,培养一批系统掌握卷烟调香技术,具有创新和发展中式卷烟风格特色能力的卷烟调香师和高级调香师。
  二、培养对象
  重点面向在卷烟产品开发和烟用香精香料调配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卷烟企业骨干技术人员,适当兼顾科研院所和香精香料公司的核心专业人才。
  三、培养方式
  国家局整合行业内外技术资源,在广州华芳烟用香料有限公司设立国际化、开放式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卷烟调香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承担具体培养任务。采取集中教学、技能训练和在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突出调香技能和技巧的培养。
  2006年卷烟调香师班招收学员20名左右、高级调香师班招收学员10名左右;培养时间均为3年;每年均集中授课2次,每次1个月;期间安排国外培训和学习。
  四、培养内容
  培养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能训练、专题讲座4个部分。基础知识以有机化学、香味化学和仪器分析等为主;专业知识以烟气化学、卷烟工艺、香精香料品控、香料合成与提取以及感官分析等为主;技能训练以香原料识别、香原料功能性评价、烟用香精调配技术等为主;专题讲座以介绍国内外烟用香精香料的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等为主。
  五、选拔条件与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