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6]833号
【发布日期】 2006-09-08
【实施日期】 2006-09-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已于2006年9月5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和毛里求斯驻华大使钟律芳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该议定书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议定书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八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