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特别是在国庆节来临之前,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要切实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和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