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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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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科教发〔2006〕349号
【发布日期】 2006-09-05
【实施日期】 200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卫科教发〔2006〕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部直属单位,有关高等院校,有关学术团体:
  现将《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九月五日

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

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在“十五”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各级卫生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广泛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卫生部在人事部支持下,成立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普遍组建了地方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已初步形成了层次清晰、运转灵活的继续医学教育组织管理体系;修订完善了项目审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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