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青州蜜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2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青州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青州蜜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 青州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政府《青州市人民政府申请界定青州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青政函字[2005]2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青州市五里镇、普通镇、邵庄镇、庙子镇、云门山街道办事处等5个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