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人事系统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人事部
【发文字号】
国人部发〔2006〕82号
【发布日期】
2006-09-04
【实施日期】
2006-09-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人事系统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近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举行了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胡锦涛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为落实中央精神,推动全国人事系统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要意义
《江泽民文选》的出版发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