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昌邑丝绸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4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昌邑丝绸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界定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昌政函[2005]1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昌邑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桑叶生产。 1. 桑树品种:选792。 2. 桑园立地条件:土壤为褐土和潮土,pH值为7至9,土壤有机质含量≥1.5%。 3. 育苗时间和方式:6月10日至20日绿枝扦插育苗。 4. 裁培时间、方式、密度:桑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