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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王兆国同志在接见“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论坛”全体代表时的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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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发[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08-30
【实施日期】 2006-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王兆国同志在接见“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论坛”全体代表时的讲话的通知
中青发[2006]46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8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在接见“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论坛”全体代表时即席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对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12年来在促进行业风气建设,促进企业、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青年职工业务能力提高和综合素质提升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站在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创新型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要求各级团组织和有关部门要着眼于加强青年思想教育、服务人民群众、培养青年人才,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动员组织广大职业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希望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深化主题,丰富内涵,强化载体,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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