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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经〔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8-29
【实施日期】 2006-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下发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完善纠纷调处机制,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仲裁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信息交流,决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单位为依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信息定期上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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