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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无序开发进一步清除“四无”水电站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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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水电[2006]33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制止无序开发进一步清除“四无”水电站的意见
水电[2006]336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最近,一些地方发生了小水电站、小水库垮坝事件,冲毁下游群众房舍,淹没农田,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小水电开发过程中抢占资源、无序开发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的问题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为了制止无序开发,确保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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