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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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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党组  
【发文字号】 建党[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的意见
建党[2006]46号
 
 
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社团第一、二党委:
  《江泽民文选》的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作出了《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举行了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和胡锦涛同志的号召,在部直属机关迅速掀起学习《江泽民文选》的热潮。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通知》要求,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中央《决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大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出版《江泽民文选》的重大意义,系统归纳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富有独创性的理论成果,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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