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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上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本服务专题经验材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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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发文字号】 劳社培就司函〔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08-24
【实施日期】 2006-08-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上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本服务专题经验材料的函
劳社培就司函〔200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促进全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本服务的水平,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今年10月召开的有关会议做准备,我们拟在近期收集各地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人本服务的专题经验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的专题范围
  (一)就业服务功能拓展
  1. 综合性服务场所功能专题。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设置和完善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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