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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商贸函〔2006〕78号
【发布日期】 2006-08-23
【实施日期】 2006-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贸函〔2006〕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出口行业组织和中央管理企业:
  为推动农轻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高农轻纺产品出口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根据《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商规发(2005)50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资金支持重点范围
  (一)实施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服务的费用资助
  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是指由行业组织、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独资、合资或合作兴办,以本行业出口企业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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