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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组织出版“三个一百”原创图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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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23
【实施日期】 2006-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组织出版“三个一百”原创图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行业协会等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创新,鼓励原创出版,推进“走出去”战略,我署决定组织全国图书出版单位出版一套“三个一百”原创图书,作为新闻出版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三个一百”原创图书的范围
  “三个一百”原创图书把原创性放在首位,所收图书均为国内作者编著、国内出版社出版、确属精品力作的图书,大致分为3类,每类100种,包括:人文社科类原创图书100种,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如马克思主义经典、社会科学总论、经济、政治、法律、哲学、宗教、军事、语言文字、历史、地理等;自然科技类原创图书100种、涉及自然科学和工业技术的各个领域,如自然科学总论、数理化、医药卫生、农业科学、工业技术、电子电讯、信息技术、建筑科学、环境科学、交通运输等;文艺与少儿类原创图书100种,涉及文学、艺术、少儿读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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