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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市[2006]429号
【发布日期】 2006-08-22
【实施日期】 2006-08-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6]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健康发展,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在认真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方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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